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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置信!LV在美欧、日本诉讼案都被判败诉,唯独在中国3次胜诉

来源:创艾特资讯网   作者:娱乐   时间:2026-07-17 06:19:52

近日,难置苏州中院一审判决路易威登(LV)起诉茶饮品牌“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欧日判赔1030万元的本诉消息引发全网热议。结合网友整理的讼案诉唯胜诉跨国诉讼对比资料,这场知识产权纠纷迅速演变为舆论场的都被独中两极对立。

全球诉讼记录:欧美日全线败诉

从全球司法实践来看,判败LV试图通过棋盘格、国次四叶花卉等经典花纹垄断商标权的难置努力,在欧美及日本市场几乎遭遇滑铁卢。欧日

  • 司法认定:欧盟、本诉美国、讼案诉唯胜诉意大利及日本司法机关普遍认定,都被独中方格、判败四叶类几何纹样属于通用装饰元素传统公共纹样。国次
  • 核心逻辑:此类单独花纹缺乏商标所需的难置显著识别性,无法由单一品牌垄断,其他商家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同类图案不构成侵权。

中国案例:三次胜诉,均发生在江苏

与海外境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LV在中国提起的三起相关诉讼均获得胜诉,且全部集中在江苏省:
1. 两次在南京;
2. 一次在苏州(即近期引发关注的“茉莉奶白”案)。

在“茉莉奶白”案中,苏州中院判决LV胜诉,茉莉奶白需赔偿103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时间线:LV的“四叶草单图商标”于2026年4月9日才完成追加注册,随后在同年6月便对茉莉奶白提起诉讼。

这种巨大的地域判决差异,成为了公众质疑的起点。

舆论质疑:“先补商标,后起诉牟利”?

本次案件的时间线进一步放大了公众疑虑:
* 4月9日:LV完成四叶草单图商标的追加注册。
* 6月:LV立即起诉茉莉奶白。

不少网友质疑这是LV“先补商标再起诉”的突击维权行为,认为其意在通过诉讼牟利,具有针对性。

法律事实厘清: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尽管舆论质疑声不断,但从法律事实层面分析,LV的维权行为符合《商标法》规定:

  1. 在先权利基础:LV早多年已在中国注册多款四叶花卉系列商标。本次仅为对细分品类的补充注册,其完整的“四叶老花”标识早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享有跨类保护权。
  2. 程序合规:注册完成后即刻启动维权,完全符合法定流程,不存在程序违法。

苏州中院的判决逻辑

法院的判决基于以下事实与考量:
* 高度近似:茉莉奶白全渠道使用的四叶花LOGO,在花瓣造型、对称构图及视觉布局上,与LV驰名四叶图形高度近似,普通消费者极易产生品牌关联混淆。
* 侵权规模大:侵权标识在门店门头、杯套、线上账号长期大规模使用,全国加盟门店覆盖广,侵权获利可观。
* 惩罚性赔偿:综合品牌知名度、侵权范围及主观过错,法院判决停止侵权、赔偿1000万元损失及30万元维权开支,并要求全平台登报致歉。

此前南京的两起餐饮侵权小额判决,也以“标识近似、造成混淆”为核心裁判依据,江苏两地法院裁判标准保持统一。

舆论争议:传统纹样 vs 驰名商标

网友的观点尖锐且多元,折射出大众对知识产权边界的认知分歧:

  • 传统纹样归属:有评论指出,苏州园林中此类样式随处可见,法官不可能不知道这是中国传统样式。
  • 司法参照:有观点呼吁江苏法院应参照外国判决案例。

深度解析:两套司法体系的价值差异

舆论争议的本质,在于对“传统纹样归属”与“驰名商标保护边界”的理解不同:

  1. 海外败诉原因:海外法院严格区分“单纯几何格子”与“LV成套老花组合”,拒绝将基础图案私有化,强调公共领域资源的自由使用。
  2. 中国胜诉逻辑:中国法律对驰名商标实行跨类强保护。只要单独图形经长期使用具备强识别性,即可排斥跨行业的近似使用。

两套司法体系的价值取向不同,不能简单判定国内裁判“尺度宽松”。

传统纹样会被垄断吗?

大众担忧中式传统花卉纹样会被外资品牌垄断,但事实并非如此:
* 在国内多起LV诉本土面料、文创品牌的案件中,法院明确区分了中式传统团花LV专属四叶造型
* 若图案源自传统纹样且整体设计差异明显,LV的维权请求均被驳回。

因此,LV并未全盘垄断传统纹样,其保护范围仅限于具备显著识别性的特定图形。

结语:理性看待,警示行业

目前,茉莉奶白已提起上诉,案件尚未尘埃落定。这场千万赔偿官司,既是一堂全民知识产权普法课,也折射出公众对商标保护尺度、公共设计资源边界的深度思考。

  • 司法层面:裁判严格依据本国法律与案件事实,中外判决差异源于立法与判例体系不同,不宜简单情绪化评判。
  • 行业警示:品牌经营者应以此为鉴,在设计LOGO时主动避让成熟驰名标识,平衡商业审美与知识产权红线。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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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