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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61岁男子邀24岁女子到家吃饭,强抱触摸对方敏感部位被拘,女方起诉索赔超9000元,法院判了

来源:创艾特资讯网   作者:百科   时间:2026-07-17 03:38:02

邀请女子鲍某到家吃饭后,上海岁男诉索男子陆某在对方明确拒绝的邀岁元法院判情况下,仍强行拥抱并触摸其敏感部位。家吃拘女鲍某挣脱后报警,饭强方敏方起陆某因此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抱触事后,摸对鲍某提起民事诉讼,感部向陆某索赔医疗费等共计9623.77元。位被陆某则辩称,赔超这是上海岁男诉索鲍某故意设计的“仙人跳”陷害。

7月1日,邀岁元法院判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家吃拘女上海奉贤区法院近日公开该案一审判决书,饭强方敏方起判决陆某赔偿鲍某医疗费、抱触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共计9471.27元。摸对

案件详情

事发时,陆某61岁,鲍某24岁。法院查明,去年11月21日19时许,鲍某应邀前往陆某家中吃晚饭。为感谢陆某此前在她搬家时提供的帮助,鲍某特意携带礼物登门。

饭后闲聊期间,陆某对鲍某进行言语冒犯,并试图劝其留宿,甚至倒酒劝饮。随后,陆某借口安慰因离职而心情低落的鲍某,提出给予拥抱,并声称“自己年纪这么大,不怕”。在鲍某明确拒绝后,陆某仍上前强行拥抱,并触摸鲍某的胸部、臀部等部位。鲍某挣脱后随即报警。公安机关经调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陆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伤情与损失

去年11月22日,鲍某因胸部疼痛、头晕前往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胸部和腹部损伤。次日复诊时,初步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当天,鲍某前往某中心进行心理咨询,初步诊断为创伤后应激反应。

法院核定,鲍某的相关经济损失包括:
* 医疗费:923.77元
* 交通费:14元
* 打印费:33.5元
* 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 后续治疗费:3500元

以上合计9471.27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陈述以及就医记录等证据,足以认定陆某在鲍某明确拒绝后,仍强行拥抱并触摸原告敏感部位。该行为已构成性骚扰,侵犯了鲍某的身体权与健康权。陆某主观上存在过错,且其行为与鲍某所受生理损伤及精神损害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故陆某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付鲍某合理损失。

针对陆某辩称鲍某“默许行为、故意陷害”的意见,因陆某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佐证,法院不予采信。

据此,今年3月23日,法院作出判决:陆某给付鲍某9471.27元。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晚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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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许晓娜 UN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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