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网络主播偷逃税被查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记者刘开雄)国家税务总局7月10日通报,多名山东、网络浙江、主播四川等地税务部门当日集中曝光7起网络主播及网店涉税违法案件。偷逃涉案主体包括粉丝量超600万的税被头部网络主播及年销售额破亿元的热门网店,凸显了当前直播电商领域税收监管的多名严峻性与必要性。
“高流量低申报”成为偷逃税典型特征
此次曝光的网络4起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呈现出显著的共性特征:直播间热度极高、带货流量巨大、主播粉丝打赏频繁,偷逃但税费申报缴纳额却极低。税被这种“高流量、多名低申报”的网络倒挂现象,揭示了部分主播通过隐匿收入、主播虚假申报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的偷逃事实。
具体案例如下:
- 许静婉:在多平台拥有超600万粉丝关注量,税被但其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极少,且其负责运营的两家网店自成立以来的各类税费申报数据均为0。
- 汪一芳:直播引流效果显著,网络热度高,粉丝量近百万,但在四年期间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余元。
- 郭晓峰:粉丝量高达240万,账号橱窗累计销售量达百万单,四年间缴纳税款合计仅1.35万元。
- 陈旭:2022年至2024年间几乎每日直播,粉丝量超100万,直播间人气旺盛且常有打赏,但其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为0元,2023年度缴纳个税仅几百元。
针对上述4名主播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决定,合计金额超过1330万元。目前,相关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
“逃逸式”注销:网店偷逃税的新手段
在另外3起网店偷逃税案件中,一种更为隐蔽的手段——“逃逸式”注销被曝光。
以山东聊城开发区奶泡商贸经营部为例,其实际控制人任威在2023年至2024年间,通过该平台销售货物,利用多种方式隐匿经营收入达2.07亿元。随后,该主体通过注销工商登记的方式逃避纳税义务,导致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544.72万元。
官方警示:合规经营是底线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强调,以下行为均属违法偷逃税手段:
1. 通过私人账户收款以隐匿收入;
2. 转换收入性质以规避税负;
3. 采取“逃逸式”注销逃避纳税义务;
4. 进行虚假申报。
监管要求:
* 平台企业:应依法依规如实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履行协税护税责任。
* 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应增强法治意识,坚持合规经营、诚信纳税,切勿心存侥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