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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就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来源:创艾特资讯网   作者:知识   时间:2026-07-17 06:37:48

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7月4日,两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商务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门电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商务针对此次修法的法修核心考量、遵循原则及主要内容,正草者问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与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负责人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案征深入解读了推动《电子商务法》修订的求意战略意图与实施路径。

一、见稿 修法背景:四大核心考量

党中央、答记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平台经济的两部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作为平台经济领域的门电基石性法律,电子商务法的商务修订旨在适应经济社会新形势,重点围绕以下四个维度进行完善:

  1. 构建共赢生态,法修强化社会责任
    电子商务平台作为平台经济的正草者问“关键主体”,具有显著的案征社会属性。修法旨在从立法层面强化平台社会责任,平衡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及劳动者等多方利益,为构建多方共赢的平台经济生态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 维护公平竞争,压实主体责任
    针对平台经营者兼具“经营者”与“管理者”的双重属性,修法将完善平台法律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通过提升平台合规意愿,带动整个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共同营造公平、良性、健康的竞争环境。

  3. 促进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
    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修法将从立法层面健全监管机制、优化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引导平台经济从“流量至上”向“创新驱动”转型,从“价格内卷”向“质量比拼”升级,从而更好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大局。

  4. 扩大高水平开放,护航企业出海
    电子商务是全球数字经济竞争的战略高地,也是制度型开放的重点领域。修法将完善开放合作、行业自律、对外反制、磋商及争端解决等条款,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领域的对外开放,为我国电子商务企业有序“出海”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律环境。

二、 修法原则:坚持“四个注重”

本次《电子商务法》修改严格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 注重人民至上:直击实践痛点,重点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小经营者及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推动各方主体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 注重过罚相当:构建多层级法律责任体系,形成阶梯式处罚机制,确保惩戒力度与违法程度相匹配,提升法律责任设定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 注重系统治理:建立统筹协调、多方协同的治理体系。强化行业自律,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健全分层分级的监管模式,提升治理效能。
  • 注重内外联通: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规则对接与开放合作。通过授权对外反制等措施,助力企业平稳出海,维护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我国电子商务的国际竞争力。

三、 主要内容:五大修订方向

《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主要涵盖以下五个方面的核心内容:

  1. 扩大法律调整范围
    在现有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基础上,进一步厘清并明确平台经济其他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消除监管盲区。

  2. 健全平台责任制度
    在原有的定额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基础上,丰富规制手段,增强监管工具箱,以支撑对平台经济的常态化、精细化监管。

  3. 明确监管合力工作机制
    针对平台经济跨界混业经营的特点,确立“线下线上业务归口管理一致”原则,强化部门联动与央地协同,构建一体化监管格局。

  4. 规范电子商务突出违法行为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对相关条款进行针对性修改与完善,切实回应社会关切,解决民生痛点。

  5. 深化电子商务开放合作
    推动国内电子商务规则、规制、管理及标准与国际相通相容。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有序出海,增设对外反制措施,切实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 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场监管总局与商务部将根据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对修正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部门将加速推动《电子商务法》的修改出台进程,旨在为平台经济的创新活力释放与健康发展夯实法治基础,激发市场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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