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天在澳洲赌光2.8亿!一纸判决书曝光赵薇前夫黄有龙赌桌往事
近日,天澳香港高等法院官网披露的洲赌纸判赵薇桌往一份近百页判决书,将赵薇前夫黄有龙涉及数亿港元的光亿跨境赌债纠纷再次推向舆论风口。该案核心争议围绕2015年黄有龙在澳洲赌场巨额亏损后的决书利息追索权展开,最终法院认定原告蔡一凤无权单独主张债权。曝光
案件核心:驳回全部诉求,龙赌原告拟上诉
据判决书显示,天澳被告黄有龙因2015年在澳大利亚珀斯皇冠赌场累计输掉6000万澳元(约合2.83亿元人民币),洲赌纸判赵薇桌往被原告蔡一凤(前皇冠赌场营销高管)起诉,光亿要求支付年化24%的决书逾期利息。
法院最终裁定:
1. 合同关系认定:涉案博彩信贷合同关系存在于“太阳城博彩推广有限公司”与黄有龙之间。曝光
2. 原告资格否定:蔡一凤仅为业务中介,龙赌无权单独向黄有龙主张巨额利息。天澳
3. 费用承担:判令原告蔡一凤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洲赌纸判赵薇桌往
蔡一凤对此表示将提起上诉。光亿
豪赌始末:两度周转,6天耗尽6000万澳元
1. 风险规避下的“内部安排”
2015年初,黄有龙因在多家赌场背负存量债务,皇冠集团风控拒绝直接向其发放大额信贷,要求引入第三方承接风险。此时,由周焯华(绰号“洗米华”)全资控股的太阳城博彩推广有限公司介入交易链条。
尽管外界传言蔡一凤与周焯华有亲属关系,但判决书证实二人无血缘关系。蔡一凤利用其人脉资源,搭建了一条规避皇冠直接放贷风险的通道:
* 资金路径:太阳城从皇冠获取4000万澳元筹码 -> 转交黄有龙。
* 担保机制:蔡一凤母亲林女士及表哥司先生作为担保方,向太阳城还款,再向黄有龙追索。
* 零成本通道:皇冠对太阳城免息,太阳城对林、司二人免息。
2. 极速输光与追加信贷
- 第一笔:2015年2月25日,黄有龙携4000万澳元筹码入场,仅两天即输光。
- 第二笔:黄有龙要求追加信贷。蔡一凤等人利用赌场中介佣金抵销,使黄有龙再获2000万澳元筹码。
- 结果:这2000万澳元在短短几天内再次输光。黄有龙在6天内共计输掉6000万澳元。
3. 口头协议争议
蔡一凤声称双方达成口头协议:
* 4000万澳元需在3个月内按1澳元兑6.30港元汇率还款。
* 2000万澳元需在1个月内还款。
* 若逾期,均需支付年息24%的利息。
涉案金额叠加中介费及利息后,折合港元达数亿港元。黄有龙否认与原告个人存在此类口头协议。
偿债过程:转账、支票拒付与豪宅抵债
判决书还原了2015年至2019年间复杂的清偿细节:
- 直接转账:2015年3月至7月,黄有龙及其智龙环球集团向蔡一凤及其Marvella集团累计支付1.43亿港元。
- 支票担保:2015年6月28日,黄有龙开出三张面值各6000万港元的支票(合计1.8亿港元)作为履约担保。
- 支票拒付:2015年7月28日,蔡一凤自行填写姓名兑付支票,遭银行拒付。
- 房产抵债:
- 双方约定以黄有龙友人李女士名下、估值7000万港元的富豪海湾房产,以6500万港元冲抵部分债务。
- 2015年8月10日,蔡一凤方签署买卖协议,黄有龙支付1000万港元保证金。
- 因黄有龙未补足尾款,蔡一凤自行出资结清房款,物业直至2017年9月才完成过户。
- 太阳城介入与最终结清:
- 2015年底,太阳城实控人周焯华介入债务纠纷。
- 2016年2月至2019年11月,黄有龙直接向太阳城还款约2.73亿港元。
- 2019年9月17日,太阳城签署解除契约,确认6000万澳元债务清偿完毕,黄有龙免除还款责任。
法庭焦点:债主究竟是谁?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博彩信贷合同关系的主体认定。
原告蔡一凤主张
- 其与黄有龙存在两份个人口头贷款协议。
- 即便本金已由太阳城结清,24%的逾期利息债权独立存在。
- 转账记录、支票及房产抵债记录佐证了双方直接债权债务关系。
被告黄有龙抗辩
- 信贷提供方为太阳城,蔡一凤仅负责引荐和协调,未出资且不承担坏账风险。
- 所有正式还款均对接太阳城,由周焯华主导调解对账。
- 支付给蔡一凤的1.43亿港元系代转给太阳城,非偿还个人债务。
- 支票系交给太阳城担保,蔡一凤擅自兑付属违约。
- 房产差额500万港元为新婚赠予,非债务抵扣。
- 关键证据:太阳城代理人司先生曾与黄有龙通话,确认债务归属于太阳城或皇冠,与蔡一凤无关。
法院判决逻辑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基于事实认定得出三项结论:
1. 合同主体:太阳城向黄有龙提供了6000万澳元信贷,合同关系存在于太阳城与黄有龙之间。
2. 协议无效:蔡一凤未以个人身份订立口头信贷协议,该协议不存在。
3. 无权收息:黄有龙从未同意向蔡一凤支付逾期利息,蔡一凤无权收取。
据此,法院驳回蔡一凤对黄有龙及其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判令其承担全部庭审开支。
行业警示
记者分析指出,境外赌场贵宾信贷常依托持牌中介机构进行多层级资金流转。这种依赖人情纽带、仅凭口头约定且缺乏完备书面债权协议的灰色操作模式,极易引发二次纠纷,导致债权追索难以获得法庭支持。
来源:上海证券报、观察者网
编辑:焦媛、高菲
责编: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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