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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躺进棺材“假死”潜逃

来源:创艾特资讯网   作者:焦点   时间:2026-07-17 05:21:51

“从多次酒驾到制造死亡假象,假死司某以为蒙上被单、犯罪躺进棺材就能逃避法律追究,嫌疑殊不知,保候以假死对抗司法不仅徒劳,审期而且罪加一等。间躺进棺”近日,材潜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向记者披露了一起极具戏剧性的假死危险驾驶案件。经该院提起公诉,犯罪5月12日,嫌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司某拘役五个月,保候并处罚金2万元。审期6月11日,间躺进棺司某的材潜母亲及奶奶因涉嫌窝藏罪、包庇罪被刑事立案。假死

醉驾被查,取保候审后突发“死亡”

2025年1月21日晚,司某因酒后驾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58.98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经查,司某此前已有两次无证酒驾违法记录,均受过罚款和行政拘留处罚。同年1月27日,司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然而,剧情在半年后急转直下。2025年6月18日下午,在内黄县石盘屯乡,司某的母亲及奶奶“发现”司某在家中“死亡”。据司某母亲陈述,司某被发现时头上蒙着床单,因声称系“喝药自杀”,且“面目狰狞”,家属在天黑前匆匆将其“下葬”。

接到“死亡”消息后,安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和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但此时司某已被入棺下葬,办案人员无法查验尸体。面对民警“既然喝了药,为什么不送医院抢救?”“棺材为什么是提前备好的?”等关键追问,司某的母亲和奶奶回答闪烁其词,疑点重重。

检察机关介入,揪出“假死”真相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突然“死亡”,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检察机关收到公安机关通报后,依法介入,调阅全案卷宗并梳理线索。经审查,检察官发现多处重大疑点:

  1. 动机明显:司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行踪正常,无任何情绪异常或轻生征兆,却在案件即将移送审查起诉前突然“自杀”,逃避刑事处罚的主观意图极为明显。
  2. 前科劣迹:司某此前两次因无证酒驾被行政处罚,属于多次违法人员,具有较强的逃避法律制裁的现实动机。
  3. 证据缺失:家属始终无法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殡仪馆火化证明及户籍注销证明等任何法定材料。
  4. 目击矛盾:除司某的奶奶、母亲外,其他在场亲属、村民均称司某“被床单蒙着头”,无人亲眼见过其死亡后的真实面貌。

针对上述疑点,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重点核查司某“死亡”的真实性、家属陈述的矛盾点以及司某的可能去向,同时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制造死亡假象、逃避诉讼等方向固定证据。通过走访排查、视频追踪、调取银行卡及通话记录等手段,公安机关初步判定司某并未死亡,并于2025年7月18日依法对其上网追逃。

潜逃云南被抓,坦白“假死”内幕

今年4月27日,公安机关获得司某行踪线索,将其抓获归案。“我之前有酒驾违法记录,这回又因醉驾被查,肯定要被判刑,还得被罚。我本来就欠一屁股债,再背上案底,算彻底翻不了身了,所以想出‘假死’这一招。”面对讯问,司某坦白交代。

经查,司某提前购置了棺材,在家中摆放空药瓶,并通过闭气、使用制冷设备降低体表温度等方式,伪造出服药自杀的假象。在家人的配合下,他完成了这场荒诞的“下葬”,随后连夜潜逃至云南打工。

4月28日,该案被移送至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司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制造死亡假象、拒不到案、潜逃外省,严重妨害刑事诉讼正常进行,主观恶性深,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
全媒体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谢家陶 杨媛媛
编辑:樊悦池 杨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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