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传播盗版《我是刑警》被判赔给爱奇艺786万
7月8日,迅雷刑据信网报道,传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对热播剧《我是盗版刑警》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双方上诉,被判维持原判。爱奇

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其运营的艺万“流畅播”“云添加”功能批量传播盗版资源,被判赔偿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共计786万元。迅雷刑
本案二审在侵权定性上作出关键调整:撤销一审认定的传播“直接侵权”,改判迅雷公司构成“帮助侵权”,盗版但维持高额赔偿。被判法院明确指出,爱奇网络服务商不得仅以“技术中立”和“合并存储”规则规避侵权责任;若平台利用技术优势引流牟利,艺万且怠于履行版权管控义务,迅雷刑即超出合法技术边界。传播
据悉,盗版电视剧《我是刑警》于2024年11月27日在央视及主流视频平台首播。经合法授权,爱奇艺公司独家享有该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著作权利。
剧集热播期间,爱奇艺发现,迅雷公司运营的“迅雷App”及“迅雷浏览器App”中搭载的“流畅播”“云添加”功能,可批量抓取六十余家第三方影视网站的《我是刑警》侵权资源。通过服务器存储、秒传映射等技术手段,该平台为全网用户提供无广告、无卡顿的全屏播放及云盘存储下载服务。
2025年,爱奇艺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要求迅雷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8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18万元。
2025年12月一审宣判后,爱奇艺公司与迅雷公司均不服判决,双双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